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应店街镇2020年度镇级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应店街镇2020年度镇级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三个标的,按单价招标,工程量按实结算,每个标的最高采购金额见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标的1 | 创意广告类设计制作服务 | 33.5万元 |
标的2 | 户外广告类制作服务 | 33.0万元 |
标的3 | 办公广告类制作服务 | 33.0万元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31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代发公告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0年2月7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暨南路21号乐家大厦2幢东单元10F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