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0年科技护城墙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招投标服务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1-202012-2120401-0009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0年科技护城墙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87.07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7.07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包A:中标人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并实现与东莞市公安局联网。包B:中标人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并实现与东莞市公安局联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适用于A、B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其上级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放的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者是省级或以上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同等级备案证明)。(适用于A、B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招投标服务所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