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45321-202012-445321348002-0047 项目名称:新兴县建设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项目 预算金额:9,178,242.05 最高限价(如有): 9178242.0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兴县建设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 本期监测点位建设主要包括天堂路段国道G359,K126+100M监测点,双向6车道(含辅道);稔村路段国道G359,K121+140M监测点,双向6车道(含辅道);车岗路段省道S276,K20+100M监测点,双向6车道(含辅道)。该监测点根据《广东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设计建设,分别需建设前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超载执法取证系统、车辆超限检测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标示牌,每个监测点按双向6车道(含路肩)标准建设;后台部署执法软件平台,执法软件平台设置在监控指挥中心,监控指挥中心设在新兴县交通运输局 。
3.2 项目地点:新兴县。
3.3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 4、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的还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3)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3. 6、购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 2020 年12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 售价(元): 200
2021 年01 月11 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凭以下各项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资料的供应商的购买获取):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项须携带原件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