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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2020年海港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空气源热泵”示范户采购项目—驻操营镇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2020年海港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空气源热泵”示范户采购项目—驻操营镇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54.6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驻操营镇政府机关 招标代理 :秦皇岛国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54.6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0-12-14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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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2020年海港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空气源热泵”示范户采购项目—驻操营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九号金融保险商务中心五楼5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DGY202012-035

项目名称:2020年海港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空气源热泵”示范户采购项目—驻操营镇

预算金额:546000

最高限价(如有):546000元

采购需求:2020年海港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空气源热泵”示范户采购项目—驻操营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共52套

合同履行期限:3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12日历天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九号金融保险商务中心五楼510室

方式:其它

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四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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