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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C-076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C-0768)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1848.528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招标代理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1848.528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0-12-12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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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0-C-076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0-C-076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0-C-0768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48.528万元最高限价:1848.528万元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1,355.641,355.64其他服务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内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共计20个配送点位提供肉类、蛋类、奶及饮品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杂粮类、调料类及其他副食类等食材配送服务,因本项目配送地点覆盖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故分为三包,其中第一包配送地点为塘沽区内11个配送点位。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第2包196.416196.416其他服务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内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共计20个配送点位提供肉类、蛋类、奶及饮品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杂粮类、调料类及其他副食类等食材配送服务,因本项目配送地点覆盖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故分为三包,其中第二包配送地点为汉沽区内4个配送点位。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第3包296.472296.472其他服务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内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共计20个配送点位提供肉类、蛋类、奶及饮品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杂粮类、调料类及其他副食类等食材配送服务,因本项目配送地点覆盖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故分为三包,其中第三包配送地点为大港区内5个配送点位。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三)投标人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本包采购内容相关),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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