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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2019年清理野广告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2019年清理野广告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31.1192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31.1192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19-05-06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19-05-27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地域:长春市
邮箱地址:登录查看 邮箱地址:登录查看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2019年清理野广告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现委托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税收分成,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2019年清理野广告项目

2.2项目编号:LY201903-034

2.3服务内容:林园街道辖区内居民区楼体外侧、楼道内野广告清理。

2.4服务地点:林园街道辖区内

2.5服务周期:一年,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很好,在原合同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6采购预算:31.1192万元/年

    2.7付款方式:按时间段进行付款(以合同签订的结算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18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18年即可),提供2018年6月后,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9年5月27日下午13: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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