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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516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516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19-05-06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19-05-27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地域:江门市
邮箱地址:登录查看 邮箱地址:登录查看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5-201901-12020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69,515.1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预算:服务资格标,按实际发生结算。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本次招标将确定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项目服务资格,本服务期有效期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轮服务资格期限内,主城区范围内的广告拆除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或含义基本相同):广告工程或户外广告拆除等。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5月05日 至 2019年05月0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ttp://zyjy.jiangmen.gov.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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