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秦晓惠,盖晓芳,李滨,韩建孟,严文渊,陈君飞,阳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308
质疑联系人:袁怡
质疑联系方式:1360062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90133
质疑联系人:宁波海曙区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61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2021年02月22日2021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