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农业服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县创建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990,000.009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副本【(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
2)2019年或2020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1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二楼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与下列原件一致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2.温馨提示: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3.获取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