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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100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招标代理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100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5-27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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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23

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其他农副食品

1(批)

1、本项目为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2、食堂中所涉及的食材,包括米面、菜品、调料、食用油、奶制品等均在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内(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说明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4)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明细: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描述: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6)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招标文件第五章“(三)产品质量及要求”中“9、★采购物资清单”中“一、大米”、“三、鱼肉蛋类”、“四、冻品类”、“五、其他副食品类”为工业;“二、蔬菜类”为农业。(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398301-GK-202105-B1455-FJGC;

2、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0591-83393310)、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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