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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680.55168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东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金额:¥680.55168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3-30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3-30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地域: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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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1-01328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5,516.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5,516.8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物业管理服务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1(项)详见采购文件6,805,516.806,805,516.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24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如非中小微企业,应当将采购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少于合同总金额的30%,同时其中60%专门给小微企业,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说明拟分包内容及金额。1、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物业管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联合体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6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开标1室(可直接导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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