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水库河道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G20210310
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水库河道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98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水库河道管护项目):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书面声明;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提供本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现场投标登记,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专项服务热线:020-83726197,020-8318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