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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公安消防大队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招标公告

怀集县公安消防大队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442.4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怀集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 :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442.4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4-27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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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即艾乐幼儿园楼上,地下车库电梯上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224-2021-00936

项目编号:GDZY-21CGX010

项目名称: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2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4,42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1(项)详见采购文件4424000

442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生效后9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平台建设、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整体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三年运维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城市副中心怀集社会消防管理平台、运营中心建设及“三小”场所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南侧蓝塘综合楼二号楼第五层502室[即艾乐幼儿园楼上,地下车库电梯上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办)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经办);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件。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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