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实训器材采购项目(子包3)(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08945
项目编号:GDZH-2021-0014
项目名称: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实训器材采购项目(子包3)(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先进系和南沙校区部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先进系和南沙校区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先进系和南沙校区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5月3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