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秦皇岛银行2021年扎把机、捆钞机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悦公馆33号楼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DJJCG2021062
项目名称:秦皇岛银行2021年扎把机、捆钞机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扎把机、捆钞机采购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和培训、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本项目制造、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本招标项目相关产品采购、实施与维护服务项目相关案例,并能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5其他要求:1)需要与秦皇岛银行原有设备、系统实现对接,自报名之日起7日内需前往秦皇岛银行总行对本次投入产品进行测试,与原有设备、系统实现对接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的货品若非投标方生产的,必须有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原厂授权书或服务承诺函,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限须响应标书要求,如不能提供,则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将按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实行资格后审,未通过审查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悦公馆33号楼8层
方式: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悦公馆33号楼8层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悦公馆33号楼8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