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河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2458
项目编号:GXZC21513004
项目名称:永和河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7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和河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和河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和河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及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6.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第5、6点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时间: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5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