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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森林消防总队乌苏大队新建综合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乌苏大队新建综合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350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 :新疆新博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350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4-25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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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乌苏大队新建综合楼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XFJ-2021-0914-A06

项目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乌苏大队新建综合楼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7658.59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SLXFJ-2021-0914-A06

2.2项目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乌苏大队新建综合楼项目

2.3采购预算价:350万元

2.4最高限价:3327658.59元

2.5采购需求新疆森林消防总队乌苏大队新建综合楼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0日历天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2.9建设地点:乌苏

2.10建设性质:新建

2.1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作出承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做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3.4财务状况: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以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证明)3.6信誉要求:2018年4月至今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7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创新空间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645709441@qq.com:

(1)供应商发送邮箱“主题”包含项目名称及编号;

(2)供应商发送邮箱“主页”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包号)、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6)邮箱号;

(3)供应商发送邮箱“附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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