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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220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220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4-12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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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57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1032

项目名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

预算金额:2,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1,详细内容和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能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提供2021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412日至20214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详见其他补充事宜”的规定。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57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响应供应商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所有资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我公司只接受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注:1)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sbzzb@163.com。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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