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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22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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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
招标代理信息 |
招标时间 |
招标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2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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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间: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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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时间: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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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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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媒体广告 |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Z0121032项目名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预算金额:2,2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的名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3.1.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佛山市河心岛高质量生态修复实施指引和工作方案)1项,详细内容和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3.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能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底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3.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1.3提供2021年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3.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