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2021年高质量水土保持林造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QZ-2021-G008-C1
项目名称:揭西县2021年高质量水土保持林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21,424.34元
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2021年03月1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