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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经开区大气污染热点监测网格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经开区大气污染热点监测网格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450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450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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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南京经开区大气污染热点监测网格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安科大厦A座25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D-2021-0201

项目名称:南京经开区大气污染热点监测网格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技术指南要求,支持衔接江苏省、南京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系统,通过卫星遥感、气象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照3*3公里规格,筛选出对经开区污染贡献较大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测监管,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精准施策和量化管理,提高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监狱或戒毒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或戒毒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安科大厦A座2505)

方式:因受疫情影响,投标人需采用不见面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支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信息已上传至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5wtweqoXbI4JBIK8RkYA提取码:z7ho购买后请联系徐工,联系电话:13376087906。

售价:¥6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安科大厦A座25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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