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实验室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K11-W1024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矢量信号发生器、混合信号示波器、便携频谱仪各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提供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矢量信号发生器、混合信号示波器、便携频谱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无需提供产品授权)。(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外地企业如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领取的,可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71821615@qq.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购买谈判文件,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3.提供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矢量信号发生器、混合信号示波器、便携频谱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无需提供产品授权);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