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16-3号苏商大厦9楼发展及招投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NEPA-F1002
项目名称:2021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投标方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制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内单位其他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副本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地方公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三年(2017、2018和2019年)审计报告;军内科研院所或军工厂可出具同等效力的经军队内部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三年(2017、2018和2019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资金流量表;且未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index/supplierBlackList.html)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navPage=0)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开标前一周内。);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1)提供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纳税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2020年1月至截止开标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某些月份相关单据的,需书面说明原因、所述原因符合国家、军队规定)(2)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证明(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2020年1月至截止开标时间前任意6个月,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某些月份相关单据的,需书面说明原因,所述原因符合国家、军队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无外资背景。(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成立时间证明和无外资背景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企业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注:提供关联企业名录或无关联企业声明)。(四)提供的物业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注:提供书面承诺)。(五)近三年(2017年12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六)近三年(2017年12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内参加我部物业服务项目中受过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16-3号苏商大厦9楼发展及招投部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16-3号苏商大厦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