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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190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招标代理 :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190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1-04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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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J-FW-20001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HAGJ-FW-20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中央分配资金及地方留成新增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

2.2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2.3项目内容: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重估与登记(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190万元;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3.5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5日至20211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地址:伊通县伊通镇人民大路888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434-420323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系人:陈工

电话:0431-81002668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土地重估报告与登记档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5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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