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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堆沤还田公开招标公告

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堆沤还田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585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585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1-25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1-29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手机号码:登录查看 地域:吉林
邮箱地址:登录查看 邮箱地址:登录查看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2020年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堆沤还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2021001(CG01)

项目名称:2020年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堆沤还田

预算金额:585.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SRH2021001(CG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堆沤还田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20201221】-0116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堆沤还田;

2.2招标范围:以作业组织为实施主体,收集秸秆2600公顷,处理秸秆1.6万吨,处理畜禽粪便1.95万吨。按照“1公顷秸秆+30公斤腐熟剂+7.5吨畜禽粪便(鸡粪不能少于2/3)”的标准,收集秸秆并粉碎,长度不超过50厘米,秸秆腐熟剂要提前均匀混拌在沤堆中,选择专用场地,远离水源,秸秆集中混拌堆沤3-5个月直接还田,发放标准按照每公顷至少4.5立方进行发放;

2.3采购预算:每公顷补贴2250元,合计补贴金额585万元;

2.4服务地点:三盛玉镇杨树林乡、哈拉海镇、合隆镇新农乡、三岗镇、华家镇;

2.5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秸秆堆沤还田;

2.6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发酵腐熟好的有机肥送还田地后由采购单位组织行业内专家进行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符合招标条件(畜禽粪便保有量(鸡粪)1.95万吨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养殖规模。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内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以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检验报告,其中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组织多台套实际操作所需的秸秆捡拾打包机(压捆机)、秸秆粉碎(切碎)机、运输车辆、钩机(装载机)等设备。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发票原件。

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5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6投标人近二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各年均不亏损。

3.7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所发生的仲裁情况及诉讼史,并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5日至20211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近1年内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以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检验报告,其中重金属含量不超标,检验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加盖公章1份;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须体现单位、法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2231000,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农安县

联系人:郭树成

电话:139437949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人:陈婷

电话:0431-80546028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秸秆堆沤还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符合招标条件(畜禽粪便保有量(鸡粪)1.95万吨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养殖规模。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内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以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检验报告,其中重金属含量不超标。3.3投标人必须具备组织多台套实际操作所需的秸秆捡拾打包机(压捆机)、秸秆粉碎(切碎)机、运输车辆、钩机(装载机)等设备。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发票原件。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3.5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6投标人近二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各年均不亏损。3.7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所发生的仲裁情况及诉讼史,并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3.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3.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售后不退

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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