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经济日报2018年度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重新招标)
介绍:本项目拟筛选一家代理公司,通过优质高效的推广方式和手段,快速提升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的用户下载量、活跃度及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为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提供推广运营、渠道投放、活动宣传、广告创意传播,以及手机应用市场渠道推广等方式,配合相关线上线下活动,实现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用户下载量、活跃度等指标的显著提升。(具体详见后附招标公告及技术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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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2)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纳税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记录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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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00""至""2018年11月30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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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三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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