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服务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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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具有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业务范围;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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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08:30""至""2018年10月08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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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5号财富大厦5楼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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