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做好济南高校校内广告宣传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联通公司在高校市场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拟公开进行“校园广告宣传合作商”招标,引入专业的校园广告宣传企业,将高校校内宣传、广告发布、产品宣传、校方合作、营销活动开展、市场调研等有机结合,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采购内容:(1)济南市各高校校内,广告位租赁发布,例如:户外墙体、公共区域显示屏、快递夹单广告、餐厅桌面、立柱广告、户外宣传海报栏广告等;(2)济南市各高校校内或高校指定校外场所,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活动宣传,营销类暖场活动、资源导入类、答谢类活动的策划、服务、执行。(3)针对高校市场定期开展的市场调研、问卷调查、业务咨询,例如:学生通信消费调研、产品调研、联通服务满意度调研等。
1.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一:章丘;
标段二:长清;
标段三:历城;
标段四:除章丘、长清、历城外的市区校园
1.3招标有效期:终验之日起1年。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9:最高限价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山东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人员(包括文件购买人、授权代表等)实施业务全面禁入,不得参加山东联通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
2.4投标人能够开具广告行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样本。
2.5 2016年至今签订5个以上类似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具有:合同首页、产品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框架合同以结算发票累加金额为准,同时提供甲方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6 投标人应为正常经营单位,有固定营业场所,且需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近三年(2016.6-2019.5)增值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将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新平台)进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新的数字证书(2016年12月30日之前购买的iPASS证书均须升级后才可以使用,投标人需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按照《中国联通iPASS升级通知》(见附件6)的内容进行升级操作,否则将影响贵公司收取招标文件及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