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BJ20D-127-263
项目名称: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数字展览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于展览实物数字化采集、加工处理后获得的文字、图片、音视频、3D等各种类型的数字资源,开展统一化、集中化、标准化的采集和展览管理。基于新型数字化展示、大数据、可视化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公众行为感知的多维展现互动形式。整合现有在线看展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展览在线社区。基于观众参观数据、观众属性数据、观众行为数据等实时统计分析,开展持续运维及智能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项目交付(含试运行),交付后服务期不少于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信息安全要求
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至 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座607
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售价:人民币500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0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0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座六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20年“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示范项目分为以下八个:1.博物馆“云展览”创新应用示范;2.海外藏中国文物(石窟寺类)数字复原展示示范;3.黄河文化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4.文物知识交互传播活动示范;5.互联网+文物中的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6.石窟寺新一代体验形式创新应用示范;7.“数字文化遗产进乡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与应用示范;8.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数字展览宣传项目,投标人可就上述项目中的1个或多个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
2.投标人须针对系统原型设计的相关内容制作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演示,并以光盘(或U盘)形式随投标文件一同密封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