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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福建莆田某部2020年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福建莆田某部2020年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金额:¥29.8 万

招标信息

招标业主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时间
招标单位:驻福建莆田某部 招标代理 :莆田市中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29.8万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登录查看 招标时间:2021-02-04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登录查看 截标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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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0年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华秀路333号欧氏领秀3#40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ZH20201201-2

项目名称:2020年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年度设备采购项目一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3.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3.5、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3.6、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秀路333号欧氏领秀3#401-1

方式:上门购买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秀路333号欧氏领秀3#40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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