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375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02560
质疑联系人: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02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苍南顺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华府新世界6幢105-106号
传真:0577-68889879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99896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998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真:0577-68081810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2021年01月27日